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关于广州市商业银行南沙支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穗国税函[2006]202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09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6-10-19

关于广州市商业银行南沙支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6-10-1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广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我局收到广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南沙支行并入总行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函》(穗商银函字〔2006〕15号)。经核实,该支行为非独立核算支行,其成本费用均由总行进行核算,根据《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穗国税转〔2002〕259号)的有关规定,从2006年度起广州市商业银行南沙支行由总行统一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通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