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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企业所得税管理软件报送税源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发[1996]45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四川 发布日期 1996-03-20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企业所得税管理软件报送税源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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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6-03-2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地、市、州国家税务局(不发重庆)、省国税局直属分局: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切实做好税源报表工作,提高其工作质量和效率,国家税务总局组织开发了企业所得税管理软件。该套软件分为上、下级模块,上级模块具有税源管理功能,下级模块具有征收管理功能,覆盖了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绝大部分业务。今年,总局决定在全国推广使用企业所得税管理软件上级模块,并推荐使用下级模块。按总局的统一要求,经研究,省局决定在全省各地、市、州推广使用企业所得税管理软件上级模块。为此,省局已于3月中旬举办了企业所得税管理软件上级模块培训班。为尽快将这套软件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重视该套软件的应用工作,根据人员情况设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并且在设备上予以保证,各地所得税科没有配备微机的,要尽快配备。

    二、199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各地应按时向省局报送软盘和手工报表,从1996年起,企业所得税汇缴报表和半年税源报表要求用软盘形式上报。省局将对此进行考核评比。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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