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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系统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沪地税流[2003]352号
法规类型 100102 所属行业 123
有效与否 上海 发布日期 2003-09-03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系统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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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3-09-0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系统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3]17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三年九月四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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