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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征管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失效]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京财综[1994]1315号
法规类型 101103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北京 发布日期 1994-08-03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征管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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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4-08-0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税务局、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94)财综字第64号文《关于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征管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关于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征管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  ((94)财综字第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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