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省政府关于徐州市楚王山汉楚王墓群保护规划的批复 | ||
颁布单位 | 155 | 发文文号 | 苏政复〔2013〕70号 |
法规类型 | 行政法规 | 所属行业 | 118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13-09-08 |
徐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公布徐州楚王山汉楚王墓群保护规划的请示》(徐政报〔2013〕37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徐州市楚王山汉楚王墓群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望你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规划》纳入你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严格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认真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和改进文物保护与管理工作,使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边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三、《规划》中提出的各类文物保护与展示、环境整治以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应制订具体方案并按程序报批。
江苏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