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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公示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建办受理函[2015]40号
法规类型 106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5-11-06

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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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11-0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我部组织了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为保证审核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19日,对所公示企业资质延续有问题的欢迎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我们对投诉单位或投诉人给予保密。公示企业的名称有误的,应与资质管理机构取得联系,报标准定额司进行更改。

  任何借公示之名,要求公示企业参加任何公告并收取费用的行为,均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无关系。

  联系单位:标准定额司造价管理处  联系电话:010-58933231

       办公厅受理办      联系电话:010-58933774

  联系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传真:010-58933216

  附件:2015年部门初审合格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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