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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报送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统计报表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厅规划字【2013】321号
法规类型 106100 所属行业 106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3-12-26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报送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统计报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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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12-2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沿海及内河主要港口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

为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统计工作,提高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管理水平,结合近年来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统计工作实施情况,部修订了《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报表》),并经国家统计局备案生效(国统制〔2013102号)。现就《报表》填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统计工作,认真学习和履行报表制度,做好新旧报表的衔接工作。按时填报并上报。我部将汇总和通报各单位报表情况。

二、本次备案的《报表》有效期至20159月,凡相关统计要求与《报表》不一致的,以本报表为准。《报表》电子版可在交通运输部网站(www.moc.gov.cn)综合规划司通知公告栏下载。

三、请各单位于201431日前上报2013年度统计报表,统计报表由各级主管部门按一式两份报送部环境保护中心,电子版也同时报送。

联系人: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   芮睿

    话:0101-65299756, 65299764

电子邮箱:epc_moc@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0号院

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监测节能部

    编:100013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31218

  1. 附件 公路、水路环境统计报表制度(20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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