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及所属机构所属企业2005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苏国税函[2006]117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24 |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6-03-23 |
淮安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及所属机构所属企业2005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6〕19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