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70 | 发文文号 | 闽财企〔2013〕34号 |
法规类型 | 101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福建 | 发布日期 | 2013-05-06 |
印发《福建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
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经贸委(经委、经发局、经贸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经发局:
为规范担保风险补偿行为,建立担保风险补偿和业绩激励机制,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我们对《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企〔2011〕61号)进行了修订,形成《福建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201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