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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辽宁省地税局转发省地税局所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国民)申请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辽地税发[2005]97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辽宁
发布日期
2005-08-01
辽宁省地税局转发省地税局所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国民)申请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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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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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大连):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居民(国民)申请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作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
二OO五年八月二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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