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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辽宁省地税局转发省地税局所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国民)申请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辽地税发[2005]97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辽宁 发布日期 2005-08-01

辽宁省地税局转发省地税局所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国民)申请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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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08-0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大连):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居民(国民)申请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作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

    二OO五年八月二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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