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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收费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粤地税函[2009]407号
法规类型 101103 所属行业 121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9-05-25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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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5-2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

    现将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9〕372号)转发给你们,《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新的收费标准,从2009年7月1日起在全省统一执行,同时,该发票的成本价调整为0.59元/份。请贯彻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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