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74 | 发文文号 | 渝府办发 〔2013〕 232号 |
法规类型 | 101103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重庆 | 发布日期 | 2013-12-17 |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201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
二、春节:
三、清明节:
四、劳动节:
五、端午节:
六、中秋节:
七、国庆节:
全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上述安排,及早合理组织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工作和活动。节假日期间,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