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对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单位进行考核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陕教审[2013]4号 | |
法规类型 | 101103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陕西 | 发布日期 | 2013-10-22 |
各入库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陕西省教育系统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以下简称“备选库”)的管理,确保审计工作质量,按照各单位入库服务协议第一款中第一条的约定,定于近期对备选库中各单位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2年8月经省教育厅招标入围备选库的10个会计师事务所和15个工程造价公司。
二、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方式分单位自查和省教育厅综合考查的方式进行。
(一)单位自查内容。
1.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资质、办公地点、人员情况等。
2.工作业绩:入库单位入库以来,截至2013年9月底完成的教育系统审计工作情况。
3.意见和建议:对如何进一步促进教育系统内审工作及教育厅备选库的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
以上自查内容均体现在《陕西省教育系统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考核信息表》(见附件)。
(二)教育厅综合考查内容。
1.服务质量:主要是以网络征求意见或调查问卷回访等方式,针对各单位的服务态度、水平等方面,征求委托审计单位和由教育厅组织的、与中介机构共同完成审计项目的审计组长(高校人员)的意见。
2.审计质量:将以审计过程中资料的完整性、出具的审计报告质量等内容,抽审高校已完成的委托审计项目,核查各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情况。
3.单位实力:以不定期走访、实地考察等方式,掌握各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实力。
三、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将以公告的方式在厅门户网站等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布。根据考核结果,省教育厅将对考核合格的单位续签一年服务协议;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暂停其一定期限内在我省教育系统开展审计业务的资格。
另外,在考核中如果发现有接受被审计单位贿赂或其它不正当利益等导致影响审计公正的中介机构,一经查实,将被淘汰出库,必要时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有关事项
(一)请各单位按要求进行自查,认真填写《陕西省教育系统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考核信息表》,并于10月28日下午5点前将表格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请和审计处联系取得附表EXCEL格式)报送至省教育厅审计处。
(二)教育厅将在11月份实地考查各单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单位提前做好有关考核所需文件、数据及资料的整理工作。
联 系 人:杨 鹏 王继霞
联系电话:029—88668683
电子邮箱:jytsjc@163.com
地 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审计处704办公室
陕西省教育厅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