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玉滩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2013—2017年)的批复 | ||
颁布单位 | 174 | 发文文号 | 渝府 〔2013〕 74号 |
法规类型 | 101103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重庆 | 发布日期 | 2013-09-12 |
大足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批转重庆市玉滩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2013—2017年)的请示》(大足府文〔2013〕3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市玉滩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2013—2017年)》(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确定的原则、目标、任务。你区要会同荣昌县处理好近期与远期、示范与推广等方面的关系,有机衔接本地区统筹城乡、“十二五”规划等战略部署和区域性规划,整合资源、突出重点、有序实施,实现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你区要加强与荣昌县人民政府的联系,建立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项目资金、管理与技术保障,有力推动方案实施。同时,要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落实配套资金,全面完成《总体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确保玉
滩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重庆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