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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省综改办关于印发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 155 发文文号 苏农改办[2012]6号
法规类型 101103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12-06-12

省综改办关于印发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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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6-12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县(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参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年工作要点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十六日

附件:

江苏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我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要认 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年初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省财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落实六个注重、实施八项工程的要求,进一 步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建立和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抓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做出新贡献。

一、配合省有关部门启动农村改革试验试点

中 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批复确定我省为国家农村改革试验联系点。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配合省委农工办做好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改革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根据确定的改革试验主题和布局,指导有关市县拟定改革试验方案,细化试验内容和项目,推动试验区在农村经营机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村土 地征用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农村户籍制度、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现代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等七个方面开展改革和创新试验,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突破。研究建立农村改革试验工作绩效考评激励机制,对改革创新成果实行财政奖补,促进试点地区增强主动性、创造性,推动改革试验取得积极成效。

二、认真落实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保持补贴政策基本稳定,省以县()为单位核定补贴面积的办法不变,到户补贴面积由县乡负责逐级落实的办法不变,核定补贴面积在区域间作适当调整。到县的补贴面积原则上按2011年的补贴面积基数核定,对粮食种植面积减少较多的县(),核减补贴面积基数,适当解决少数县(市)补贴面积缺口较大的矛盾。粮食补贴政策早部署、早落实,确保补贴资金3月 底前全部发放到户。对当年补贴面积没有变动的农户,以公告代替公示,简化工作程序,减轻基层工作量。完善与纪委、监察等部门联合查处违纪问题工作机制,严肃处理虚报补贴面积套取补贴资金、从补贴中抵扣农民上交费用等侵害农民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探索特惠制与普惠制相结合的补贴办法,研究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和 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补贴政策。

三、提高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水平

组织开展2011年奖补项目检查验收和总结,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实行奖励,奖励资金仍用于项目建设。按照一次规划、分年实施的要求,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统筹规划有序推进2012年奖补项目建设,确保奖补项目在10月底前全部完工,县级在11月底前完成奖补工作验收。目前,全省多数地方村内道路硬化任务仍十分繁重,奖补项目仍坚持以村内道路建设为主,注意与乡村交通体系相衔接,防止出现半截路断头路,充分发挥奖补项目的整体效应。动员各方力量加大对村内道路建设的投入,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面完成村内主路硬化任务。在村内道路建设任务基本完成的地方,根据农民意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在规划保留村点实行整村推进方式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示范村。充分发挥财政奖补资金的引导作用,发动社会力量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投标制度和资金管理,由县乡统一组织招投标,简化程序,节约成本,提高招投标质量,严格按招投标合同及时拨付工程款。指导各地抓紧拟定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奖补项目情况于4月底前报省备案。督促市县及时将基本奖补和农桥建设、村庄河塘整治等专项奖补资金及本级配套资金在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科目中列支。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专业监督和农民民主监督三结合的监督体系,加强项目检查验收工作和质量检测,确保工程质量。督促各地进一步建立健全奖补项目管护制度,严格资产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办法,确保工程项目持久发挥效益。

四、稳步推进第二批经济薄弱村公益性债务化解工作

与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相结合,与推进农村民主管理相结合,与严控新债相结合,全面完成苏北1452个经济薄弱村公益性债务化解工作。2月底前,督促各地完成乡村债务清理申报工作。乡村逐笔清理认定债务,向县级人民政府申报。5月底前,完成县级审核确认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对乡镇上报的债务情况逐村审核后报省。6月-7月,会同省农委对各地上报债务情况组织抽查,核定经济薄弱村债务和省化债奖补资金,重点审查债务的合规性,防止将非公益性债务纳入奖补范围。8月-10月, 开展偿债兑付工作。会同省农委逐县(市)审核偿债方案,在村委会与债权人签订偿债协议、县级配套资金到位后下达奖补资金。指导经济薄弱村所在县(市)组织乡村采取债权债务冲抵、盘活资产、减息降债、协议打折等办法,多策并举化解债务。偿债资金直接支付给债权人,并及时做好账务处理。11月-12月,省组织检查验收,对未按省规定完成化债任务的,取消其享受省财政奖补的资格,并扣回省已拨资金;对化债工作规范、成效显著的县(市),给予工作经费补助。

五、继续抓好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试点

在首批试点县并选择若干有工作基础的县(市)适当扩大试点面,指导试点县(市)因地制宜采取整治扩建、新建、整治等不同方式开展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20136月底前再完成100个左右省级康居乡村建设试点。省财政按照不超过户均1万元的标准,对试点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项目实施奖补。4月底前,会同省住建厅确定试点范围,加强对试点方案编制工作的督促指导,6月底前完成试点方案审核审批,核定省奖补资金。指导试点县(市)按照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要求,广开资金筹集渠道,加大对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的投入,并通过试点在政策支持、产业支撑、长效管理等方面取得创新和突破。

对上年启动的首批试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导,8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四季度会同省住建厅开展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拨付剩余奖补资金;对达不到《江苏省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试点验收标准》的建设项目,责令试点县(市)限期整改,超过期限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其继续试点资格。

六、扩大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试点

省财政专项引导资金增加到8000万元,按照全省村级四有一责建设行动计划总体要求,从苏中苏北地区再选择部分行政村扩大试点范围,引导各地落实扶持政策,建立专项资金增加投入,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促进项目所在行 政村按期实现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增收目标。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和项目库,省奖补对象坚持配套措施落实的项目优先、农民参与广泛的项目优先、有发展基础的项目优先,重点扶持村级发展资源开发型、资产运营型、为农服务型、异地发展型、休闲观光型等五种类型集体经济。4月底前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10月底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进一步完善试点政策,明确项目实施主体,探索项目资产管理机制和村级组织受益形式。鼓励试点地区在资金投入、经营方式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积极创新,加强监督指导,及时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

督促市县财政、农经部门对首批试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效益进行检查考核,省5月份组织检查验收,合格项目由省统一授予标识牌,接受社会监督。

七、做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减轻大湖区农民负担政策落实工作。指导县(市)和省属国有农场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省财政对历年来两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二是进一步完善一折通服务平台。全面完成一折通系统的改造升级,建立财政与信用社之间的数据交换中心,实现数据自动交换,减少发放环节的人工干预,提高资金发放工作的安全性。对一折通平台管理工作规范和涉农补贴项目整合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给予奖励。三是认真查处农民群众来信来访。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机制,妥善解决农民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建立信访落实情况与上访人回访制度,加强与上访人的沟通,防止和避免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进一步健全信访查处情况通报制度,加强与纪委、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合力做好信访工作。四是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宣传力度,让基层干部群众了解政策内涵,加强社会监督,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

八、加强组织建设,改进机关作风

一是加强学习型党支部建设。以中央和省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学习重点,把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创业创新创优、争先领先率先的新时期江苏精神融入党员教育和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全过程。注重把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研究农村改革和财政问题结合起来,提高党员干部推动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扎实开展三解三促活 动。建立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联系点,加强与基层和农民群众的联系,促进党员干部增强对农民群众的感情。以日常调查研究为基础,以联系点为窗口,使省级与基层联系常态化,实时掌握政策落实情况、基层意见建议,听取基层实际需求、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促进机关作风转变。三是加强改革政策前瞻性研究。按照城乡发 展一体化战略,牢牢把握增进农民利益核心要求,结合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工作,在加快破除城乡二元结构、解决影响农业农村发展体制性障碍等方面深入调查研究,并选择一至两个改革热点、难点进行课题研究。加强农村综合改革信息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改革信息和工作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农村综合改革政策培训。加强与兄 弟省市的联系,学习借鉴其好的做法和经验。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按照厅党组建立三个规范、推进四位一体的要求,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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