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奥林匹克转播有限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大财法[2006]24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17 | |
有效与否 | 辽宁 | 发布日期 | 2006-01-15 |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国税局,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及各稽查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奥林匹克转播有限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奥林匹克转播有限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二〇〇六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