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梅地税发[2007]65号
法规类型 100109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7-03-23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7-03-2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单位: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地税发[2007]5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市局转发省局《关于下发全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的通知》提出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