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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国有工业企业补充流动资本会计处理规定的补充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财会字[1996] 13号
法规类型 101100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1996-05-08

关于“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国有工业企业补充流动资本会计处理规定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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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6-05-0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不发西藏),国务院有关部、委、局:
    根据我部《关于“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国有工业企业补充流动资本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工字[1996]63号)精神,我部《关于“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国有工业企业补充流动资本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3号)的执行范围相应扩大到50个试点城市。试点城市名单见财工字[1996]63号文件。
    附件:关于“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国有工业企业补充流动资本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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