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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提高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财税[2009]14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1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9-02-06

关于提高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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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2-0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从2009年2月1日起,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具体商品清单见附件。

    具体执行时间,以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商品清单

    二〇〇九年二月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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