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省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
颁布单位 155 发文文号 苏政发〔2013〕94号
法规类型 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118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13-08-27

省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13-08-2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此次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评比达标表彰事项,全省各级、各部门相对应的审核、初审等事项一律取消。同时,取消省级相应行政审批项目16项,衔接国务院决定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项。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要坚决及时停止审批,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组以新的名义、条目替代变相审批,同时,要采取有效的跟进和配套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脱节。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继续坚定不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1.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2.衔接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83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