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省政府关于同意宁淮高速公路宁蚌高速公路江苏段及无锡环太湖高速公路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 ||
颁布单位 | 155 | 发文文号 | 苏政复〔2006〕72号 |
法规类型 | 101103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6-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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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关于宁淮高速公路宁蚌高速公路(江苏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的请示》(苏交控营〔2006〕172号)及《关于无锡环太湖高速公路开征车辆通行费的请示》(苏交控营〔2006〕173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宁淮高速公路设江浦、花旗营、六合南、新集、竹镇、旧铺、马坝西、五里牌、洪泽、丁集等10个匝道收费站及六合南1个主线收费站;同意宁蚌高速公路(江苏段)在安徽境内7公里处与安徽省共设宁洛高速公路苏皖主线收费站。同意由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负责对宁淮高速公路、宁蚌高速公路(江苏段)收费经营和管理维护。
二、同意无锡环太湖高速公路设华庄、新安2个匝道收费站,南泉1个主线收费站。由江苏锡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对无锡环太湖高速公路收费经营和管理维护。
三、同意宁淮高速公路六合南主线站以北至宁连高速公路王兴互通实行封闭式收费,并纳入苏北高速公路网实施联网收费。宁淮高速公路六合南主线站以南至张店互通及宁蚌高速公路(江苏段)实行按车型、计次收费。
四、同意无锡环太湖高速公路实行封闭式收费,并纳入苏南高速公路网实行联网收费。
五、具体收费标准、收费年限、收费管理等事项由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省交通厅另行通知。
二○○六年九月十三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6〕7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