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