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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磷酸二铵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155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08〕7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08-01-14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磷酸二铵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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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1-1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磷酸二铵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7]17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OO八年一月十四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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