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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水产(集团)总公司所属企业2003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4]114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04-03-24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水产(集团)总公司所属企业2003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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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4-03-2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南通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水产(集团)总公司所属企业2003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4]339号)规定,中国水产(集团)总公司向我省所属企业中水南通海狮船舶机械公司提取管理费45万元。该企业在规定标准以内上交的管理费,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部分,应进行纳税调整。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月三月二十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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