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使用新的专利收费帐号及户名 | ||
颁布单位 | 175 | 发文文号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74号) |
法规类型 | 106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07-06-01 |
鉴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实施新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自200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使用新的专利收费帐号及户名,现公布如下:
专利收费户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海淀支行北太平庄分理处
帐号:0200010009014400518
1999年11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第63号公告中公布的专利收费户名(专利局)和帐号(144005-63)于2001年1月1日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