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省政府关于调整张家港市乐余镇南丰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 ||
颁布单位 | 155 | 发文文号 | 苏政复〔2003〕118号 |
法规类型 | 101103 | 所属行业 | 118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3-12-28 |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张家港市南丰等镇行政区划的请示》(苏府呈〔2003〕259号)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张家港市乐余镇的东华、东胜、东红3个村划归南丰镇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南丰镇行政区域面积45.3平方公里,人口4.66万人,辖1个社区居委会、21个村委会; 乐余镇行政区域面积124.4平方公里,人口9.75万人,辖3个社区居委会、33个村委会。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3〕11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