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粤地税发[2009]34号 | |
法规类型 | 100115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广东 | 发布日期 | 2009-02-11 |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2009年在执行《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过程中,要注意了解实施情况,对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省局反映。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O O九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