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钢铁行业》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03 | 发文文号 | 财会[2015]20号 |
法规类型 | 会计制度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15-11-12 |
为了规范钢铁企业产品成本核算,促进钢铁企业加强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钢铁行业》,现予印发,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大中型钢铁企业范围内施行,其他钢铁企业参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政部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