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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精算报告编报规则的通知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保监发〔2007〕119号
法规类型 102103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7-12-03

关于印发精算报告编报规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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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12-0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保监发〔2007119

各寿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

为适应人身保险业的新发展和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全面客观地反映保险公司的业务状况,加强风险评估和风险披露工作,我会对精算报告的编报规则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精算报告编报规则印发给你们,相关报表详见中国保监会网站(www.circ.gov.cn)。

20071231日起,各公司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在每年430日之前报送上一会计年度精算报告。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精算报告>的通知》(保监寿险〔20058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请各公司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应及时报告我会。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点击下载:精算报告编报规则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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