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省政府关于同意授予卢福英等56位同志第四届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的批复 | ||
颁布单位 | 155 | 发文文号 | 苏政复〔2008〕10号 |
法规类型 | 101103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8-02-22 |
省经贸委:
你委《关于请求授予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的请示》(苏经贸产业〔2007〕368号)悉。根据《江苏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经研究,省政府同意授予卢福英等56位同志第四届“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
附件:第四届“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人员名单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8〕1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