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采用2007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注释》) | ||
颁布单位 | 175 | 发文文号 |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74号 |
法规类型 | 海关法规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06-12-28 |
自2007年1月1日起,我国将采用以世界海关组织2007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以下简称协调制度)为基础的进出口税则。世界海关组织为确保各缔约国统一理解、执行2007版协调制度,编制了《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注释》,该注释是关于协调制度各品目的商品范围及所涉及商品的法定解释。海关总署组织出版了《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该注释是中国海关实施进出口税则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之一。
特此公告。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