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应收利息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青地税发[2000]150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2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山东 | 发布日期 | 2000-08-24 |
各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应收利息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鲁地税函[2000]18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情况于9月15日前书面报送市局。
附件:关于应收利息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2000年7月3日鲁地税函[2000]188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