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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外资保险公司关联交易范围界定问题的复函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保监厅函〔2008〕280号
法规类型 102103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8-09-25

关于外资保险公司关联交易范围界定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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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9-2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保监厅函〔2008280

丘博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需事先批准的关联交易的范围的界定的请示》(丘博保发〔2008091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是审慎监管原则的体现,旨在避免外资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中可能出现的利益输送等问题,进而维护外资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该条第一款中所称“其他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其他与资产买卖相关的交易。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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