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创新型领军企业 (智慧百企)培育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 155 发文文号 苏政发〔2012〕75号
法规类型 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118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12-06-16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创新型领军企业 (智慧百企)培育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12-06-1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培育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六月十六日

 

江苏省创新型领军企业

(智慧百企)培育工作推进方案

为深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大力促进人力资本和技术资本的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人才在企业自主创新中的核心作用,大幅度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转型升级,努力抢占新一轮竞争制高点,现就推进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培育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充分认识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的重要意义

人才作为第一资源,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效参与国际竞争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依靠人才和知识支撑,培育发展一批以高端人才集聚、创新引领驱动、全球战略布局、行业领军先导为特征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企业),已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竞争力的重要体现。近年来,我省大力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着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努力营造激励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为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当前,我省正处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期,充分发挥高端人才重要作用,打造一批站在全球产业链高端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培养“江苏创造”先锋队和主力军,以人才引领产业发展,以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对于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坚持不懈地将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培育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二、进一步明确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培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科学人才观,推进人才国际化的方向,围绕集聚高端人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着力发挥人才资源的核心作用,着力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着力培育具有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重要技术标准和自主品牌,着力完善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大力推进创新资源配置全球化,大力推进智慧企业发展,抢占新一轮竞争制高点,示范带动企业向创新创造转变,全面提升江苏企业质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尽快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轨道。

——加快高端人才创业型规模企业的培育。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前沿化、规模化、国际化为方向,以新产业链构建和拓展为重点,充分发挥高端人才及团队创新创造的作用,加快产业核心技术研发、整体技术装备提升、商业模式创新、自主品牌创建、全球资源配置,推动高端人才创业型企业创新发展、规模发展、跨越发展,大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引领新兴产业发展的创新型领军企业。

——加快高层次人才集聚型龙头企业的培育。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以高端化、集团化、国际化为方向,以构建全球领先的产业技术研发体系和推动企业向产业链高端攀升为重点,加快集聚高层次人才,加强产业高端技术研发、全球兼并重组、整体方案解决、国际品牌创建、多元化发展,促进高层次人才集聚型龙头企业高端发展、全球发展。

——加快人才密集型高科技企业梯队的培育。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发挥人才在企业自主创新中的核心作用为重点,强化创新创业政策支撑和环境营造,建立科技企业培育工作体系,形成省、市、县联动培育科技企业的工作机制。加快新技术研发、新业态创造、新模式创建,推动科技企业快速成长,培育以科技型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为骨干的人才密集型高科技企业梯队,为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发展储备优质资源。

(二)主要目标。

2015年,培育100家集聚全球高端人才、占领技术制高点、整合国际创新资源、引领产业跨越发展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其中,30家进入全国500强或成为全国行业龙头企业,35家进入世界500强或世界行业前五位;培育1000家科技型上市后备企业、1万家高新技术企业,构建促进创新型领军企业持续涌现的“百千万”高科技企业梯队。

2020年,培育100家拥有全球顶尖人才、创新能力国际一流、规模与品牌位居世界前列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并进入全国500强或成为全国行业龙头企业,其中,1015家进入世界500强或世界行业前三位,成为全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骨干力量,为“两个率先”提供有力支撑。

三、切实做好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重点工作

(一)加强企业高端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企业发展战略,着眼参与全球竞争,大力引进高端人才。结合国家和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依托国家“千人计划”及省“双创人才计划”,引进世界一流、具有全球视野和国际经验的领军人才,引进能够带来核心技术、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人才,引进具有先进管理理念、能够组织大规模科技攻关和集成创新的科研管理人才,形成高层次人才和科研辅助人才衔接有序、梯次配备的技术创新团队。引导企业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建立健全有利于体现高端人才价值的激励保障机制,以深化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为核心,对高端人才和技术骨干实行期权激励等措施,发挥高端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和各类人才的支撑保障作用,将人才优势加快转化为创新优势和竞争优势,推动企业成为人才集聚、培养、开发和使用的主体。

(二)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依托高端人才,围绕突破产业核心技术,推动企业融入全球研发创新体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引导企业实施开放式研发策略,支持企业发起或参与建立国际科技创新联盟,瞄准世界科技前沿,与知名跨国公司共同开展技术创新,制定国际技术标准,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支持企业与掌握前沿技术理论和基础研究的国际顶尖高校及一流研发机构共建高水平的重大研发载体,掌握一批具有战略意义的关键核心技术,抢占产业科技制高点;支持企业在创新实力较强的国家和地区设立、并购研发机构,加快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机构建设,打造吸引集聚全球领军人才和团队的平台。全面落实鼓励创新政策,引导企业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促进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推动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

(三)加强企业创新梯队建设。

实施科技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行动计划,以打造“百家创新型领军企业、千家科技型上市企业、万家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构建促进创新型领军企业持续涌现的“百千万”高科技企业梯队。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同成长阶段的创新发展需求,加大对其在股份制改造和上市等关键成长期的支持力度,着力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股份制改造并上市,培育一批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结合国家部署要求,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加强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培育,强化企业技术骨干和管理人员培训,组织财税、法律、评估、咨询、知识产权、人力资源服务等中介机构开展全流程专业化服务,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

(四)推动企业开放配置全球创新资源。

以高端人才资源配置为核心,面向全球整合和配置各类创新资源和生产要素资源。推动企业与全球顶级研究型大学通过产学研合作的方式开展协同创新,在关键领域取得重要进展,获取新技术来源,并加强与国际一流技术转移中心合作,主动承接高端技术的转移;推动企业通过跨国兼并、收购、联合、参股等多种形式,加强产业链上下游整合和创新链延伸,实现生产要素的高效配置;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拓宽兼并重组融资渠道,实现快速做大做强,构建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的资源配置新模式,促进企业成为开放配置创新资源和生产要素的主体。

(五)推动企业实施国际化和品牌化发展战略。

围绕市场全球化和品牌国际化,支持企业主动参与国际竞争。推动企业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制定人才资源全球化配置、研发机构全球化布局、市场品牌全球化运营的企业发展战略路线图,并把优化人才配置、加强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作为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品牌战略,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品牌建设体系和财务管理体系,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影响力的知名品牌。

(六)推动企业开拓新产品国际市场。

引导企业构建全球化市场营销体系,通过培育自主品牌与收购境外知名品牌相结合,着力提高主导产品国内外市场占有率。支持企业开展商标国际注册,加快自主品牌的国际化进程。鼓励企业将市场营销网络建设作为重点,在境外建立营销中心、采购中心,举办形式多样的产销对接活动。加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新产品推广应用的力度,组织实施新产品应用试点示范工程及推广计划等,不断扩大企业新产品应用范围。

(七)促进企业创新商业模式。

推动企业尤其是服务业和新业态企业开展商业模式创新。推动企业积极开展产品模式、生产模式、营销模式、服务模式创新,以价值创造为目标、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以信息网络为支撑,推动企业对经营环节进行重构和优化,大力发展网络营销、连锁经营、远程服务、整体解决方案、融资租赁、合同能源管理等新型商业模式,引导企业创造新需求、新市场、新业态,构建新的运营模式。

(八)促进企业建设智能管理体系。

大力推动信息技术在企业的协同应用和集成创新,推进设计数字化、装备智能化、生产自动化、管理网络化、商务电子化;依托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企业智能管理体系,促进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环节建立智能流程,缩短产品研发设计周期,提高劳动生产率,优化上下游企业协作效率。

(九)促进企业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推进企业绿色制造、循环生产、节能减排、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新技术应用,大幅度提高企业绿色生产、节能减排水平。依托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引导企业探索绿色制造、绿色生产、绿色发展等新模式,引领带动企业生产方式加快转变。

四、努力为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培育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省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国税局、地税局、知识产权局以及江苏证监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具体负责推进工作。各地应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推进本地区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培育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

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培育实行企业制定规划方案、市县先行培育扶持、省遴选协同支持的工作机制。企业作为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发展战略、人才规划和创新方案,面向全球延揽高端人才,落实人才和科技创新投入。省辖市是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工作主体,要围绕本地区转型升级要求,制定培育工作方案,确定创新型领军企业候选名单,提供条件保障,组织推荐申报。省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部门联动,遴选和发布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培育名单,督促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同时指导省辖市制定实施科技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行动计划的意见,大力推进“百千万”高科技企业梯队建设。

(三)专项支持人才聚集。

扩大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资金规模,其中,设立智慧企业人才专项,为企业引进、培养、使用高层次人才提供经费支持。对创新型领军企业为主体引进的高端人才及团队,列入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人才计划”的,采取“一企一策”方式,给予引进人才费用资助;对创新型领军企业引进的纳入国家、省人才计划支持的高层次人才,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省、市留成部分5年内予以全额奖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智慧企业提供高级人才招聘、人才测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薪酬管理咨询等服务。

(四)专项支持科技创新。

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中,设立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科技创新专项,采取定向组织方式,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整合全球创新资源,研发前沿重大技术,实现产业核心技术突破。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设立、并购海外研发机构。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的优势学科加强产学研合作载体建设,重点发展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需求,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制订国际技术标准,实现创新要素与生产要素在产业层面的有机衔接。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参与国家和省科技规划的编制以及科技计划指南的起草。加快建设跨国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区域性技术合作平台,为企业参与国际研发分工、利用国内外创新资源提供支撑。建立智慧企业重大自主创新项目建设审批、核准、备案绿色通道,切实加快审核进度。

(五)专项支持产业发展。

设立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产业发展专项,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以技术和人才为纽带,整合本行业、本领域的相关产业链,加强跨国跨地区企业并购,实现高端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首台(套)产品及装备的政府采购,鼓励使用创新型领军企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并对用户单位给予适当风险补贴;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新产品推广应用。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承担重大示范工程、重大产业项目、重大科技计划,开展国际市场开拓、海内外兼并重组、国际品牌构建、节能减排、绿色制造等。

(六)专项支持企业科技园区建设。

探索建设创新型领军企业主导、政府资源辅助、高校院所参与,以人才为引领、创造力提升为核心的新型科技园区。促进创新型领军企业与人才创业企业、高校院所构建有效的知识和技术流动系统,支撑创新型领军企业进一步做强做大。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设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发起成立天使投资基金,鼓励创新型领军企业并购和整合储备前沿科技项目、创新产品和有潜力的高科技企业。大力提升大学科技园、科技产业园、科技创业园、软件园、创意设计园等创新型园区建设水平,重点建设一批规模大、功能完备、海外人才高度集聚的国际创业园,为集聚高端人才提供高水平、专业化的创新创业载体和平台。

(七)搭建国际交流平台。

在中央组织部“千人计划峰会”的框架下,主办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年会,邀请国际知名经济学家、国际知名风险投资家、国际知名创新型企业家、国际有关机构负责人及专家、国家和省有关领导及部门领导等,与企业家交流洽谈、推介互动、对接合作。成立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联谊会或俱乐部,定期组织开展各类交流联谊活动,定期举办各类论坛,建立健全企业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对话机制。

(八)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加大创新型领军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进口设备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落实的力度。建立人才国际化政策体系,在人才落户、住房安排、个人所得税缴纳、社会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安置、重大科技项目承担、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等方面优先予以支持。制定国际人才薪酬政策,实行灵活的薪金制度,提高特殊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并逐步与国际水平接轨。表彰奖励在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让人才受尊敬、有地位、得利益,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

(九)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制定完善遴选标准,建立省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培育库,定期评估入库企业,对排名靠前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对排名靠后的企业予以淘汰,努力形成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培育的动态管理格局。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