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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褐煤等商品进口关税税率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税委会[2013]31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3-09-03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褐煤等商品进口关税税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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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9-0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30日起,对褐煤等商品进口关税税率进行调整:

一、取消褐煤(税号:27021000、27022000)的零进口暂定税率,恢复实施3%的最惠国税率。

二、取消空载重量在25吨及以上但不超过45吨的客运飞机(税号:ex88024010)的1%进口暂定税率,恢复实施5%的最惠国税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3年8月26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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