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09年度补充申报国际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55 | 发文文号 | 苏财工贸〔2011〕136号 |
法规类型 | 101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11-09-27 |
市、县财政局: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促进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08]37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促进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办[2008]43号)精神,省财政厅和省商务厅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地补充申报的2009年度国际服务外包材料审核后,经两厅共同确认,共拨付补充申报国际服务外包扶持资金6040.03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市(县)共获得2009年度补充申报国际服务外包专项资金_______万元。具体名单和金额详见附件。
二、2009年度补充申报国际服务外包专项资金,列入你市、县2011年的2160699“其他涉外发展服务专出”预算科目。
三、请各市、县收到该项资金后,按苏政发[2008]37号文件的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至相关企业。
四、企业收到该项资金后,按《企业财务通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该项国际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资金,对弄虚作假,骗取国际服务外包专项资金行为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2009年度补充申报省级国际服务外包资金拨付表(分市县下发)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