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