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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荣成金晟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实行按月计算免抵退税问题的批复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鲁国税函[2004]275号
法规类型 109100 所属行业 107
有效与否 山东 发布日期 2004-08-02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荣成金晟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实行按月计算免抵退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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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4-08-02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威海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荣成金晟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按月办理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请示》(威国税函[2004]67号)收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39号)的有关规定,经省局研究,同意对荣成金晟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实行按月计算免、抵、退税办法。请你局在严格把关、防止骗税问题发生的前提下办理免、抵、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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