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取消出口退(免)税稽核程序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苏国税发[2004]第183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21 |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4-08-31 |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外经贸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外经贸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取消出口退(免)税稽核程序的通知》(国税发[2004]1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二○○四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