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危险化学品事故监控与应急救援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重点项目课题承担单位评审结果的公告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
法规类型 | 101100 | 所属行业 | 122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06-11-06 |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危险化学品事故监控与应急救援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重点项目自发布课题申请指南以来,项目牵头组织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受理课题申报书5份。项目牵头组织单位于2006年11月2日至11月3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各课题申报书进行了评审,初步确定了上述项目各课题的承担单位(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发布起7天。
国家科技计划立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接受公众监督。
上述项目由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业务归口管理。
联 系 人: 综合与社会事业处 麻名更
联系电话:(010)5888 1434 传真:(010)5888 1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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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
二OO六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危险化学品事故监控与应急救援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重点项目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初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