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宜春中竹纸业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赣地税函[2006]13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24 | |
有效与否 | 江西 | 发布日期 | 2006-02-09 |
宜春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宜春中竹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宜地税字[2005]23号)收悉。根据税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免征宜春中竹纸业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度房产税940525.07元,城镇土地使用税621464.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