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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口径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京地税个[2006]541号
法规类型
109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北京
发布日期
2007-01-10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口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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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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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6〕120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七年一月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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