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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豫国税函[2007]48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23
有效与否 河南 发布日期 2007-01-31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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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1-3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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