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转制科研机构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梅地税发[2005]114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00 | |
有效与否 | 广东 | 发布日期 | 2005-06-08 |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单位: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科研机构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粤财法[2005]4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00五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