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与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合作开展“短信捐款”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马地税函[2004]212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2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安徽 | 发布日期 | 2004-09-29 |
当涂县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为《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与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合作开展“短信捐款”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皖地税函[2004]4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