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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企业所得税预征率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皖地税函[2008]519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06
有效与否 安徽 发布日期 2008-10-17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企业所得税预征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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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10-1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企业所得税预征率的通知》(国税函〔2008〕8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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