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沈阳地方税务局转发省财政厅 省地税局所转发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供热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沈地税发[2007]30号 | |
法规类型 | 100115 | 所属行业 | 123 |
有效与否 | 辽宁 | 发布日期 | 2007-03-07 |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供热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辽财预〔2006〕94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Ο七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