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沪国税所[2010]5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8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上海 | 发布日期 | 2010-01-28 |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一O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