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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期申报预缴税款滞纳金问题批复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07]395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23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7-08-02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期申报预缴税款滞纳金问题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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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8-02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期申报预缴税款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7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八月二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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