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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认定第三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通知
颁布单位 111 发文文号 教语用函[2011]3号
法规类型 106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1-12-01

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认定第三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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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12-0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语用厅函〔20111号)的部署和要求,各地积极认真开展了第三批国家级示范校的创建、申报工作。通过书面材料审查、实地现场抽查等环节,第三批国家级示范校评审、抽查工作已顺利完成,共有506所学校通过审查,认定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见附件)

各地要以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工作为契机和抓手,不断夯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基础,推动全社会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尚未开展示范校建设工作的地区,应在认真研究规划本地区中长期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上,积极谋划,扎实工作,推动本地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附件: 第三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doc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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